艺术学院本科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班干部的管理职能、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先进模范作用,为学院学生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创造良好的课堂秩序,提高同学们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班风、学风,根据兰州大学《学生手册》、《艺术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将我院本科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作如下规定:

1、管理内容:在校期间,凡是教学安排范围内的课堂讲授、上机操作、形体训练、体育课、军训及政治学习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归者,均按旷课处理。请销假相关规定详见《艺术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

2、班级自查:各班课堂考勤实行班委统筹、学委负责制。各班学习委员协助任课老师做好考勤工作,采用点名加现场拍照的方式进行班级课堂考勤记录。

3、学院抽查:学院学生会对各班课堂考勤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频率及次数以一月内覆盖各年级各班至少一堂课为标准。

4、结果汇总:各班学习委员将每周课堂考勤情况汇总后,先在班级内部公示,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每周一下午5点前,将考勤记录照片、汇总文档按格式要求打包发送至学工组老师邮箱。

5、奖惩办法:根据《艺术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规定,一学年未请假造成旷课,10学时以下进行书面检讨,交由辅导员(班主任)审阅,并在公告栏公示;10-20学时,本年度综合测评扣0.5分;20-30学时扣1分;超过30学时扣2分,并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其他严重旷课情况,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酌情予以处理。

6、结果公示:班级自查结果每周公示一次,学院抽查结果每月公示一次,各班课堂考勤汇总情况定期向班主任反馈,并对旷课情况严重学生约谈进行批评教育。班级课堂考勤汇总结果的报送及时性、规范程度以及班级课堂出勤率都将纳入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量化考核中。

7、其他:本制度由艺术学院学工组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附件:艺术学院课堂考勤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