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艺术设计类新生确定专业方向管理办法》和《音乐表演专业新生确定专业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各研究所、学生工作组:

《艺术设计类新生确定专业方向管理办法》和《音乐表演专业新生确定专业导师管理办法》已经9月5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艺术设计类新生确定专业方向管理办法》

2.《音乐表演专业新生确定专业导师管理办法》

艺术学院
2017年9月5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