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急需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结合自身情况特制定艺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 长:李华龙 燕 昱
成 员:杨 昆 魏韵茗 郭成琛 赵 霞 秦 缘
毕业年级班主任:董 淼 陈 辉 王 静 汪俊琼
毕业年级辅导员:余秀丽
本科生教学秘书:李 媛
科研秘书:白红菊
(二)学院评议小组
专家评议小组: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专家评议小组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等考核指标进行鉴定、审核与打分;对具有学科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审核鉴定。
学生素质评议小组:学院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学生综合素质、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考核指标进行鉴定、审核与打分。
(三)学院纪检工作小组
组 长:李华龙
组 员:魏韵茗 冯 斌 杨 瑾 徐子超
二、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下达我院的普通推免生名额11人(不含本研贯通计划和符合退伍推免条件的学生共9人),结合我院本科毕业生人数及专业班级设置情况,按照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2.5%,分配如下:
三、入围学生确定原则
纳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50%(含)的学生,且在校期间必修课、限选课(形势与政策、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四史类课程除外)无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具有普通推免计划的申请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四级及格线(425分)75%及以上的同学。
四、普通推免计划考核内容与程序
(一)考核内容与综合评价认定细则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计算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限选课(不含辅修专业)按照学分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分数,作为推免工作基础遴选指标。
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制定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指标(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打分参考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参考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二)总成绩得分计算公式
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成绩得分加权组成。
总成绩=学业成绩*70%+综合评价*30%(学业成绩、综合评价均为百分制)
(三)拟推免生确定规则
按照“普通推免、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分别入围,普通推免、特殊学术专长学生考核总成绩专业内一起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即,凡通过审核鉴定、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教学单位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学院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要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按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作时间安排、要求
1.即日起至9月10日学院面向学生举办推免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公示《艺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申报普通计划的同学应在9月11日12: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并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见附件3。逾期不接受任何材料。材料为成果或获奖材料证明(获奖证书、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获奖时间和论文发表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学院计划定于9月12日组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便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申请普通计划的同学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成绩情况,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学秘书处理。
学生采用PPT向专家组重点介绍本人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如发表论文、创新创业训练、获奖情况等,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提问时间为2分钟。
3.以特殊学术专长申报的学生应在9月11日12:00前提交申请表、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申请表见附件3。
学生采用PPT向专家组重点介绍本人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列举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事实依据,如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提问时间为2分钟。
学院专家评议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考核,考察时间定于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全程要录音录像,考察结果要公开公示。学院专家评议小组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会,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13日-9月20日。
4.学生在推免报名时,普通推免和“研究生支教团”可以兼报,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5.学院确认拟推免名单后将进行公示,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定数量或比例的递补名单。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将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内容包含学号、姓名、专业、总成绩排名等信息。
6.学院在推免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本办法执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7.学院在推免过程中建立“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8.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9.学院最迟于9月19日18:00前将推免名单按要求报教务处备案审核,未备案的推免名单无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9月22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9月28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月29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1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2025年推免工作结束后自动废止。
六、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推免生遴选工作人员:
2021级本科生辅导员:余秀丽18394005572;
本科生教学秘书:李媛0931-5292268;
学院纪委工作人员:冯斌13919090629;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8912159、教务处:8912031/5292748;
学校推免工作监督反馈邮箱:tmgz@lzu.edu.cn。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艺术学院2025届本科生推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
附件2 艺术学院2025届推免生综合评价打分参考标准.doc
附件3 兰州大学2025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计划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