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和《兰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简章》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收专业
我院接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的专业为音乐(135200)和设计(135700),音乐专业下设3个研究方向 :声乐、键盘乐(钢琴、手风琴)、音乐公共艺术教育;设计专业下设3个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敦煌艺术创新设计、插画设计。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优先接收全国高水平大学及相关优势特色学科2025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或者雅思、托福者优先考虑。
三、招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预计2024年9月27日前)
有意申请兰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https://yjszs.lzu.edu.cn/lzuyjsytms/)填报相关信息,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当前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为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仅供预报名时使用。2025年推免生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1.学院推免生预接收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资格审核:9月22日
(2)现场报到:9月25日上午9:00-下午17:00,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闻韶楼210办公室。
(3)现场复试:9月26日上午8:30-下午18:00,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3)各专业考核内容,见附件 1 。
(4)其他安排后续见工作群通知。
2.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作品集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本人签字。
(6)《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填写考生信息栏并签字。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10月20日)
1.报名(9月28日上午9:00)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9月29日上午9:00)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3.复试
(1)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学院考核的学生不再参加)与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考核要求由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
(2)推免生复试报到时,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学院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
(3)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学院不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4.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5.录取
(1)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分专业、研究方向的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单独排名)。
(2)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其中复试面试成绩=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3)录取情况说明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a.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b.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c.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d.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a.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b.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c.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录取流程的考生,推荐免试接收无效。
(5)奖励资助
a.按照当年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优先参评。
b.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对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院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我院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兰州大学艺术学院。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艺术学院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东区明道楼409室
联系电话:0931-8915629
联 系 人:白老师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