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及《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规定,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学院严格根据《命题要求》、《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和《评卷规则》,组织复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复试评委将由5位以上符合要求的各学科专家组成,在各考场设一名专职记录员对每位考生的问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招生计划及调剂需求

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招生计划、接收推免生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调剂需求如下:

调剂专业代码

及专业名称

专业招生计划

推免生

录取统考生数(含少数骨干)

第一志愿

上线考生数

调剂复试名额

普通统考生

少数骨干

135101音乐(声乐)

14

2-4

135101音乐(钢琴)

3-4

135101音乐(手风琴)

135108艺术设计

20

10

10

5-10

注:1.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普通统考生、少数骨干。

  2.参加复试的考生包含少数骨干及其他统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考生)。

  3.若少数骨干未通过复试,名额返回学校,不加入其他统考生名额。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15至16日,艺术学院104办公室(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艺术学院一楼)。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本科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学院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A4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三)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表演或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1、音乐(专业学位)

(1)专业表演:

声乐方向:声乐演唱。美声:自选演唱声乐作品2首(中外各1首);民族:自选演唱作品2首(传统民歌1首,新民歌或中国歌剧或戏曲选段1首)

钢琴方向:钢琴演奏。自选曲目2首(练习曲1首,乐曲1首)。

手风琴方向:手风琴演奏。自选曲目2首(练习曲1首,乐曲1首)。

(2)综合面试:

①视唱(40分)

②综合素质与知识面试(20分)

③辅项技能加试(自选曲目1首):声乐和手风琴方向加试钢琴演奏,钢琴方向加试声乐演唱或其它乐器演奏(20分)

④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20分)

⑤思想品德与身心健康考察(不计入面试成绩)

2、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1)闭卷笔试:快题设计(3小时,手绘工具需自备,纸张由学院提供。)

(2)综合面试:

①综合素质与知识面试(80分)

②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20分)

③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考察(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A=初试成绩总分/5×50%

B=专业表演或复试笔试成绩×25%

C=综合面试成绩×25%

最终成绩Z=A+B+C

(五)具体复试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15-16日

报到、复试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

艺术学院104

携带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所有证件

3月16日

08:30—12:00

体检

兰州大学校医院

空腹体检、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月17日

09:30—12:30

专业表演、综合面试(声乐方向)

新竹苑410

钢琴伴奏自理。确有困难者,由学院推荐伴奏

3月17日

09:30—10:30

专业表演、综合面试(器乐方向)

艺术学院202

3月17日

09:30—12:30

快题设计(艺术设计)

艺术学院203

工具自备,绘图纸由学院提供

3月17日

14:30—17:30

综合面试(艺术设计)

艺术学院203

3月17日

14:30—17:30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音乐、艺术设计)

艺术学院202

注:考生也可于3月15日之前报到和体检。

(六)复试费

复试考生应交纳复试报考费。专业表演、笔试科目30元/门/人,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人。

考生在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一律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一般为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空腹体检,带有效证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学院代收)。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ﻪ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录取办法

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声乐、钢琴、手风琴三个方向录取时按成绩单独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及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以下渠道反馈意见。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339

信箱:chenjen@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艺术学院书记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恪勤楼215室

邮编:730000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440

信箱:yzb@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19室

邮编:730000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