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艺术学院2022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2022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并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二、招收专业

(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135101)

(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设计(135108)

三、招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四、招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预计2021年9月26日前)有意申请兰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于6月15日起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yjsytms/)填报相关信息,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

1)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学院考核的学生不再参加)与录取工作

2)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个人作品(代表作3张,不超过50M)或演唱、演奏视频(不超过3分钟,不超过50M)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⑤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PDF版以“专业+姓名”命名,请于明天(9月16日)下午三点前发送至邮箱1429480307@qq.com,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以上纸质版材料(设计专业另含手绘试卷)请于9月23日前邮寄至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医学校区艺术学院104办公室;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931-8915629。

3)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不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4)复试方式和时间:网络复试,9月17日上午8:30。

5)音乐(专业学位)复试内容:

 a.专业表演:声乐方向:声乐演唱。自选演唱声乐作品2首。

                    键盘乐方向(钢琴、手风琴):自选演奏曲目2首。  

.综合面试: 

①综合素质与知识面试。

②辅项技能加试(自选曲目1首):声乐和手风琴方向加试钢琴演奏,钢琴方向加试声乐演唱或其它乐器演奏。

③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6)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复试内容

.闭卷笔试:快题设计(3小时,手绘工具需自备,纸张水彩4k自行提供)

 b.综合面试:  ①综合素质与知识面试

②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推免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

复试期间,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学院对考生填写的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通过与考生面谈等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5.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6.录取

1)名单确定

①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2)奖励资助

按照当年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优先参评。

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四)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信息公开

艺术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和公告栏等方式公示招生考试情况,考生如对招生考试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反映或直接联系学院。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

电话:0931-8915629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艺术学院104办公室

邮箱:baihj16@lzu.edu.cn

七、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doc

附件3 2022年推免复试微信群二维码.jpg

附件4 2022年推免复试钉钉号和二维码.jpg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9月15日